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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驱民为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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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归兵士所得,这才算是激起了几丝士气。

想要用的口号去感召这些大字不识几个的兵痞子,却是想也别想。这年头,没有好处还当兵,那是火星人。

“值此危难之际,当需全市之民众戮力同心,与我党共卫。传我之谕,征丁入伍,以为先驱。为了伟大的事业而献身,是他们的光荣”

孙逸仙双目微闭,眸光内流动着痕绝的神色。驱民为盾,以作先驱,要破沈鸿英的机枪镇当是轻而易举之事。

“大元帅这等事情,无论胜负,我等都难以和民众交代啊”孙逸仙这个绝户之策,却是让杨希闵和刘震寰目瞪口呆,其中杨希闵更是极力反对。

这样做了,以后自己还怎么在这里立足啊?环视周围诸省,没有比广东更富庶的地方了。其中广州更是粤省之最,如此自绝于此地之人民,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哼,我党之崇高事业,人人当应有奋勇报国,不惧牺牲之信念。岂可在后方安享富贵,任由志士在前方效死我意已决,尔等不必再劝。”

孙逸仙乾纲独断,大手一挥,就禁止了杨刘等人的劝说。而迫于军令,刘震寰和杨希闵也不得不去强拉壮丁,作为前驱的炮灰。

刘震寰是桂省人,杨希闵却是滇人,于1886年出生在云南宾川,字绍基。其个人履历也是丰富,早年就于云南讲武堂,正规军校出身。年参加云南重九起义,次年入江西讲武堂习,毕业后参加了二次湖口讨袁之役和云南护国战争。

凭借着个人才华历任参谋、连、营、团等职,到了1920年随顾品珍回滇,参加了驱逐唐继尧战役。两年后年任滇军第三旅旅,后被推为滇军总指挥。上一年9月被孙逸仙委为中央直辖滇军总司令。在广西大湟江白马届会商讨伐陈炯明的战略和合作条件会上,更是被正式公举为西路讨贼前敌总指挥。

其手下的三万多人,是北伐军体系中人数最众之队伍。但其实,这里面真正能战的部队并不多,也就只有6000,那才是真正的主力精锐。什么叫真正能战?那就是手里有着热兵器,并且接受过一定的军事训练。

至于拿着刀和红缨枪的炮灰部队,再多一倍也是渣滓。别以为战场上主要的杀伤是依靠肉搏,就真以为肉搏是第一了。没有机枪作为威慑,没有炮火和枪弹对敌军进行压制,摧毁其战斗意志,肉搏就是找死。

真正的肉搏战,大多都是战斗接近尾声,已趋于收割敌军的状态。战争的主力,始终是步枪火炮等热能武器,要不然,人人都配备大刀矛好了,为什么还要用火枪大炮?

杨希闵这人,才华是有的,道德也还算合格。倒不是说他爱兵如子,治军严明,而是说他基本不去做太过分的事情。对于北伐军内部成员的评价,好人不是做了好事的人,而是没怎么做坏事的人。在这么一个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不做坏事就很难得了。

“绍基,这事如何做得啊?你就不怕被人戳脊梁骨?”出得营帐,刘震寰对这杨希闵抱怨着。对于这种毫无人性的命令,自幼就读过儒的刘震寰,实在是难以接受。

面对这样的责问,杨希闵又何尝不知,看着一副书生意气的刘震寰,他也叹息道:“不然又能怎样?我们不去做,定然还有人去做,那些党徒是什么货色,难道还不清楚吗?显臣,对于这所谓的,我是越来越心灰意冷了。”

言语间,满是萧索之意,原本就是立志为国为民,但如今,却行此绝户之计,实在是良心不安。但魁首之严令,亦不得不遵从,自己的命和别人的命比起来,多少还是值钱些。只不过,心灵的裂痕却是留了下来。

刘震寰名字威武霸气,样貌却是斯斯,戴着一副圆框铜边眼镜,身材清瘦,很有人气质。反倒是杨希闵,名字雅,相貌却是果敢勇锐,两撇大胡子,凸显其武官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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