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老师无罪!】>
【方老师……】>
……>
无数弹幕飘过。>
“好了,说完这第一个案例,我们再来科普一下另一个案件!”>
“这个案件的名称叫做……如何合理的传播不能传播的书籍!”>
方白在后面的白板上写下了一个大写的某个字母。>
【卧槽,方老师,你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百年老粉,不请自来!】>
【看来方老师是同道中人啊!】>
【厉害了,方老师!】>
【方老师永远的神(破音)!】>
【这个得学一学!】>
【我最喜欢看普法节目了!】>
【我从小就喜欢普法节目!】>
……>
听到方白准备谈及一些不能说的东西,顿时很多人都精神了。>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点,什么叫做传播不能传播的物品?”>
“这个是有非常重要的条件的!”>
“这个条件叫做:认识因素!”>
“什么叫做认识因素?”>
“有请张警官来为我们普法!”>
方白再次把主场让给了张警官。>
“这个所谓的认识因素,第一,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就是明知的内容,意思很简单,就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事,首先就是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其次就是对行为对象的认识,最后就是对行为结果的认识。”>
张警官说了一大堆让人听的迷迷糊糊的东西。>
一时间,弹幕顿时没了。>
这让张警官一顿尴尬的,连忙用眼神找方白求助。>
方白赶紧圆场:“张警官说的这个意思,非常简单,就是我得知道我正在做的这件事是在犯法!”>
“所以了,我们首先得知道一点,传播那些不能传播的物品,需不需要我们知道我们传播的东西是不能传播的呢?”>
“当然需要知道!”>
“如果我都不知道我传播的东西是不能传播的,这就不构成犯罪!”>
“这里就有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农民大爷,从来都没有学习过英文,买了大批英文卖给大学生,英文没有封面和插图,但实际上是不能传播的东西,最后被人鉴定,是违禁物品,但是这个大爷一直觉得这是四六级辅导资料……”>
“这违法了吗?”>
“没有,因为农民大爷不识字,所以不构成!”>
“所以我们得清楚一点,什么叫做认识因素,就是我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清楚的认知!”>
“当然了,你不能把你不知情当成是自己的保护伞!”>
“什么叫做不知情,你得证明自己真的不知情,但是这个证明是非常难的!”>
“因为很多情况下,我们都无法举证自己不知情!”>
“在这里我得给大家科普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
“这个只是可以避免大家坐牢的,所以拿出你们的笔记本,做好笔记!”>
方白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这个事情距离大家并不远,可以说只要去坐飞机,就有遇见这样情况的风险。>
“在我们坐飞机的时候,飞机是可免费托运行李的,对吧?”>
“那么请大家记住,无论是谁,只要不是跟你一起坐飞机的朋友,他们请你帮他托运一些东西的话,一定要拒绝!”>
“无论他说什么,哪怕他跪下来求你,认你做爸爸,你都得拒绝他!”>
“尤其他还说什么给你钱,给你很多报酬,你都得拒绝他,否则,你就会遇上牢狱之灾!”>
方白非常严肃的对着直播间的观众们说道。>
【有这么恐怖?】>
【这么可怕的吗?】>
【额,感觉方老师在危言耸听的样子!】>
【听起来……有点害怕!】>
【我也觉得有点!】>
【不过我已经在做笔记了,最近我就要搭乘飞机!】>
……>
“好了,接下来所有人都听好了!”>
“因为你不知道对方委托你托运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一旦这托运的东西要是参杂了违禁物品,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被带走调查!”>
方白正色道。>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