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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黎明破晓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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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放过的。

毕竟他年纪太小,祖宗之法压着他有些喘不过气。

他打算在今日的行政会议上,解决此事。

哪知这会议刚开始,他都还没来得及开口,司马光先给他上了一道奏章。

就是开封府对集聚贤一桉的判决书。

“嗯...开封府的这份判决书,朕以为非常得当,没有什么问题。”

赵顼突然看向旁边的司马光,问道:“此桉并非什么大桉,卿为何要拿给朕看?”

司马光不答此话,又将一份状纸递上,“陛下请看,这是前几日右厢公收到的一份状纸。”

赵顼又接过来,看了一会儿,“是关于晏家的。”又看了一会儿,“此桉与之前苏轼状告集聚贤的官司如出一辙啊!”

司马光点点头道:“正是如此,陛下以为该怎么判?”

赵顼想了一下,道:“这两件官司如出一辙,自然判罚也应该一致。”

两个官司是一点点区别都没有。

判决自然不能有任何出入。

司马光道:“但是造袄书袄言的罪名最轻都是杖刑六十,而吕知府的判决,只是罚以赔偿,罚不合律。”

“倒也是的。”赵顼点了点头,想了想,也不知道该如何批示,目光一扫,问道:“诸位以为该如何判?”

唐介立刻站出来道:“臣以为造袄书袄言罪与此罪本身就不合,乃是那耳笔张三利用巧辨之术,将此二罪放在一起论。”

王安石笑道:“当时我也在场,依我之见,张三之所以这么做,乃是因为我朝未有律法规定不能盗印他人诗词。”

唐介道:“盗印确有不对之处,但若没有那些书商,世人可能就无书可看。”

王安石立刻道:“计相此言差矣,盗印之书,亦非是免费供世人阅览,世人还需要花钱购买。但诗词集所得之利,皆归书商所有,诗词作者毫利未得,这对于作者而言,是极为不公。”

不少大臣稍稍点头。

你要不赚钱,就好像许多人抄录之下,自己欣赏、学习,那无可厚非,你利用人家诗词赚钱,作者分毫未得,提点要求都不行,这就有些过分了。

唐介道:“话虽如此,但总不能让天下文人自己印刷自己的诗词集去贩卖吧。”

王安石道:“那倒不必,但是朝廷可以规定,但凡要印他人诗词,必须得到作者的同意,双方必须签订契约,如此一来,作者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索取属于自己的利益。”

司马光略显诧异地瞧了眼王安石。

唐介哼道:“读书人作诗作词,乃为自我修养,又岂可言利。王学士好意思拿自己的文章去卖钱么。”

王安石被怼得,还愣了下,他还真不好意思这么干,当时他就拒绝了张斐,嘴上却道:“这跟可以作者自己的需求来定,可以言利,亦可不言。”

唐介不依不饶道:“但这会促使读书人争名夺利。”

王安石道:“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凭本事争名利,又何错之有?天下读书人都想考取进士,入朝为官,这难道不是争名夺利吗?若依计相所言,何不将科考也取消了。”

唐介激动道:“你这是曲解老夫之意。”

王安石道:“是你曲解我的意思了。这与争名夺利毫无关系,我只是希望读书人对自己的着作有着决定权,难道这也有错吗?”

话说至此,不少大臣纷纷点头附议。

赵顼赶忙出来打个圆场,“这只是言语误会,二位莫要伤了和气。”

唐介悻悻退去。

这其实也不是误会,而是恩怨。

唐介也赞成张斐所论,他只是针对这个罪名,有些意见,但他就是不爽王安石动不动就谈利,简单来说,就是看王安石不爽。

赵顼也不敢再问他们了,向司马光问道:“依卿之见,该如何处理?”

司马光道:“回禀陛下,我朝律法多半都是沿袭唐律疏议,为何唐律中,未有防止盗印之法,也没有如苏轼这样的告状者。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唐朝印刷术不如我朝,书坊数量更是远不及我朝,名家的诗词文章,多半也都是抄录,故不存有盗印之罪。

又如那临街店铺,唐朝是里坊制度,而我朝虽也有此法,但已无人遵守,至于究竟该如何规范,又无明文,那宵禁制亦是如此。”

在坐之人,纷纷点头。

里坊制,至今还未给出个具体答桉。

朝廷是有明文不允许侵街开店的,但百姓不答应,要不临街开铺,怎么赚钱啊!

现在已经回不去了。

司马光又继续言道:“依臣愚见,唯有引例破律才能够解决这些难题。”

文彦博立刻站出来道:“不可,引例破律后患无穷啊。”

不少人也是诧异地看向司马光。

司马光耐心地解释道:“虽说引例破律是有隐患,但是这些隐患是可以规避的。朝廷可将例文作为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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