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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翻异别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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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受害者韦阿大。”

“韦阿大?”徐元一惊,“你说韦阿大要为阿云作证?”

“是的。”

徐元、许遵相视一眼。

如果韦阿大要为阿云作证,那他绝对是新证人。

但这有些离谱啊!

张斐道:“由于韦阿大将会提供新得证词,故此小民认为阿云最多只能判防卫过当之罪。”

“防卫过当?”

徐元认为这张三已疯,之前提到的免所因之罪,还是有理可循的,只不过他是在钻律法的空子,但他估计大理寺、刑部那边是不可能答应的。

如今他却要做防卫过当辩护。

这怎么可能。

防卫到跑到别人家去杀人?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面对徐元的不解,张斐却是一本正经道:“是的,阿云绝对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官府应该还其公道。”

许遵心中暗喜,嘴上却道:“你先将状纸呈上。”

“是。”

徐元岂不知许遵在想什么,他甚至认为,这二人早有勾结,但是他不赞成许遵纠缠此案,可是韦阿大如果成为新的证人,那就有足够翻案的理由,突然,他灵机一动,道:“且慢!知州,此乃翻案,知州若要受理此案,也应避嫌,另择官员来审。”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

宋朝对于翻案有着明文规定,名为“翻异别勘”。

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或者不服判决,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就必须换其它官员来审理此案。

此案人命关天,肯定属于情节严重。

虽然许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但那属于司法部门内部的争执,但如果张斐上诉,那绝对属于“翻异别勘”。

其实徐元这么说,还是为了保护许遵,因为许遵不过是京官挂职登州,过不了多久,就得回京城,犯不着为此案,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

“换人审理?”

张斐心下一惊。

这古代判案,人才是关键,法只是其次,他为什么这么嚣张,那完全就是许遵纵容出来的结果。

换个人的话,估计还没有审,就先抓着他一顿板子。

动不动就告状,绝逼是刁民。

许遵瞄了眼张斐,点头道:“不错,根据我朝制度而言,你若要翻案,就必须换人来审,你还告吗?”

这眼神中还透着一丝挑衅。

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这不进行下去,如何能行。张斐笑道:“天日昭昭,小民无惧。不过小民有一个要求。”

许遵问道:“什么要求?”

张斐道:“就是如今日一样,公开审理。”

许遵沉吟半响,只道:“你先退下吧。”

“小民告退。”

张斐退下之后,许遵又仔细审视了一番状纸,突然道:“刘海。”

“知州有何吩咐?”刘海急忙忙站出来。

许遵道:“你去请曹提刑过府一趟。”

刘海是极其不愿地点点头,“是,下官这就去请。”

这登州府衙就已经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门,不可能再转交给县一级,故此也只能转交给刑狱司。

而且刑狱司职责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狱,并且拥有督查、提审的权力。

在州府、县衙判决之后,刑狱司若觉得不妥,可以重新再审,要知道刑狱司可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得。

恰好这东京路提刑官曹彦近日正在登州一代巡察。

过得半月,终于将曹彦给请来了,这一听要给阿云翻案,那桌上的美味佳肴顿时就不香了,筷子一放,不禁纳闷道:“许知州,此案证据确凿,且阿云也已经伏法认罪,还有何可辩的?”

许遵立刻将方大田伤人一案的判决交给曹彦,道:“此案乃前几日本官所判,还请曹提刑过目。”

待曹彦看过之后,许遵就问道:“不知曹提刑以为本官这番判决是否公允?”

曹彦稍稍点头道:“确实。守孝期间,不得婚娶,此有违孝道,也不是律法所允许的,方大田这么做,的确要受到惩罚,只不过这索赔的是否过多?”

许遵呵呵道:“不瞒曹提刑,其实本官也觉得这番索赔过多,但是...但是韦阿大的索赔理由,也令本官无从反驳啊!”

说罢,他便让刘海将那份极为新颖的索赔单交给曹彦。

曹彦看完之后,无话可说,扪心自问,他可是写不出这么有理有据的索赔单,他甚至连想都想不出,问道:“这是何人所写?”

许遵如实告知:“此乃一个名为张三的珥笔之人所写,而且也正是这个人要为阿云翻案。”

“哦?”

曹彦又问道:“他是阿云的什么人?”

许遵笑道:“曹提刑莫不是忘了,阿云在行凶之后,曾救下一名溺水之人。”

曹彦猛然想起来,阿云一案自然是经过刑狱司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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