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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 掰手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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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挺郁闷的。

看着被南瓜关上的屋门,苏长龄和朱云唉声叹气。

苏长龄:我八岁开始练武,至今练了十二年。

朱云:我们家都是练家子,我从娘胎里就练武了

可他们都输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偏偏那小孩又瘦又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南瓜回到越秀胡同,她先去把那封信交给明卉,便去洗了脸换了衣裳,又变成了可爱的小朵朵。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明卉一口气看完,她果然没有猜错,何文广和胡大富这对翁婿,在衙门里都是有案底的。

胡大富因为伤人和放火,进过四次衙门。

胡大富最后一次进衙门是在六年前,他手头吃紧,盯上了一户人家的独生女。

那家只有一个女儿,因是老来女,女儿虽然只有十几岁,但父母都已年过五旬,体弱多病,女儿在家里做针线,贴补家用,每隔几天,都会从家里出来,步行去绣庄子里送绣活。

胡大富找了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在那姑娘去绣庄子的路上,把姑娘骗到了一条巷子里,胡大富早已躲在那儿,他打晕了姑娘,用麻袋装了,卖给了私寮。

而胡大富找的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就是他的老丈人何文广。

案发是这姑娘竟然从私寮里逃了出来,姑娘没回家,直接跑到了衙门。

何文广被捕归案,咬出了胡大富,最终,胡大富被判杖四十,罚银二百两,役百日。

因何文广说他是被胡大富逼的,且又是从犯,因此只挨了二十板子,罚了十两银子。

事实上,胡大富拐卖良家子,按律,除了杖四十,还要徒役三年,徒役可以银相抵,胡大富出了二百两,将徒役时间抵去大半,只让他在砖窑里做了一百天的苦力。

不过,当时他受了很重的杖刑,还要做重活,那一百天过得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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