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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清气满乾坤,金柯抚逐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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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按察使衙门的台阶漫步而下,会穿过一片开得正旺盛的梅花林,寒冬腊月,正是梅花盛开的时节。

染上一身梅花冷香,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越过人声鼎沸摩肩擦踵的南街集市,便会塌上一条笔直的官道。官道两旁,是渐渐稀少的行人和商铺,再走上三百六七丈,便到了辉煌威严的总督衙门府。

总督衙门往东再走上一刻,便到了杭州驿馆门外,整个路程,需要三刻钟◆是有急信的话,骑马在一刻钟之内便可送到。

旧时消息不通,有什么文书急递,通常都是由斥候骑着马来回奔波。故而,供传递书信的人休憩换马的驿站便应运而生,而驿馆则是驿站的客舍。旧时便是官方传递文书信件中途过夜进餐的地方,也提供马匹草料。

杭州是个繁华之所,天下客商往来,驿馆也有几处,而总督府旁的这一处驿馆,便是其中最大的一个驿馆↑的历史,可能要往上追溯好几个朝代』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以至于谁也说不清,它究竟是起源于什么时候。

有人说是匡朝,也有人说是北延朝廷。

但它的历史究竟有多长,追溯起来已经没有意义,里面除了几根梁木大柱没有换过之外,其余的东西,大抵都已经全部换过了。

这几日,这驿馆迎来了一位玉叶金柯的客人,他的身份尊贵而又显赫′然总督府乃至整个杭州的官员都未曾向外泄露,但却毋庸置疑。

从外围的带刀护卫便能够看得出来,清一色的黑色玄甲,挎刀而立,面色冷漠都是军中挑出来的好手。而马圈中的马匹,也是清一色的纯血宛种马,这种马性烈之极,爆发力极强,非一般人家能够买得起便是买得起,也得要官府的堪文。

看到这几样,驿馆中到底住的是什么人,已经昭然若揭。

寻乘家看不出来其中门门道道,但也知道这里住的人非富即贵,原因只有一个:

总督府已经下令,这段时间,驿馆附近严谨闲杂人等出入‖平时往来的斥候客商,也都被安置到了其他的驿馆居住,专门为里面的人腾出位置来。

驿馆中种了一株梅树,也不知道经过多少岁月的洗礼,或许,已经超过百年不止》树根硕大无比,却形状丑陋,粗大的树枝如同恶瘤环生,不开花也没有叶子的时候,看起来丑陋异常※幸它的根系深植于地下,繁茂的树枝上挂满梅花,洁白的梅和雪交相辉映,挡住了它丑陋的根和枝。

文人墨客,总是喜好梅花,赞它“凌寒独自开”“清气满乾坤”。

百花无踪,唯有它独自盛开,这倒是很符合文人墨客自命清高的斯文。

蓝色衣裳的俊美男子显然对这种文人喜好的东西不感兴趣,穿着一身华贵纻罗绸缎,一手拿装着马料的篮子,在马厩里走着,也不嫌马粪满是恶臭。成群的纯血宛种马中,有一匹马最引人注目。

它的毛色是非除的绛红,这种绛红在胤朝被称为“皇红色”,在皇宫中最为常见,民间少有见到。而它的毛发异常纯净,没有一丝杂色,生得异常高大,周围的马匹都给它让出了位置来♀马也像是人一样极具灵性,趾高气扬,仿佛马中将领一般。

那是阳王凌霄岳的爱马,赐名“逐旭”。

“看你能的。”凌霄岳伸手摸它绛红色的毛,同时伸出手去,脸上罕见的带着某种极为放松的神色。

趾高气扬的逐旭嘶鸣一声,讨好似的蹭了蹭他的手,同时伸出粗糙的舌头来舔凌霄岳的掌心←在掌心里涂了盐巴,对于马来说,这是很好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人踏过一地雪白落梅,梅花便和污浊的泥巴混在一起,不复洁白。

“殿下,刚刚按察使衙门传来的消息。”幼时便陪伴凌霄岳左右的侍从陆雪峰站在马厩外恭恭敬敬的说道。

跟随凌霄岳多年,陆雪峰知道凌霄岳没有什么特殊的喜好,若是非要说有,那便是对这头逐旭格外上心△为一个身份显赫的王爷,他甚至会亲自为这头纯血的宛种刷毛。除了国事之外,凌霄岳在逐旭身上花的时间无疑是最多的。

但毫无疑问,凌霄岳非常不喜欢别人在他喂马的时候打搅』不过这一次兹事体大,陆雪峰不敢耽误,只能亲自前来。

凌霄岳没有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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