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是个一天不惹事浑身都不舒服的人,而军营是个拥有铁一般纪律的地方,似乎不太适合陈旭。>
“姑爷……”苏伯明急的满头大汗,支支吾吾道“您这鞭子在军营未必好使……”>
陈旭瞪了苏伯明一眼,猛地一脚,骂声道“狗一样的东西,旭爷要去哪还需经过你的同意?”>
苏伯明早有防备,身子一转把屁股留给陈旭,却是不敢让对方的这脚落空,倘若陈旭闪到腰的话,他可吃罪不起。>
“是是是……姑爷教训的是!”苏伯明抽了自己一巴掌,怎就还不长记性,姑爷要去哪里便去哪里。>
大爽、二爽也是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谄笑,庆幸苏伯明这厮嘴快,否则挨打的可能就是他们。>
说实话,平时在侯爵府耀武扬威也就罢了,若是在军营了犯了事可不是挨板子这么简单,稍有不慎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说,此行他们必须长点心眼,轮番对陈旭进行爱的教化。>
换句说就是三个屁股均匀受力,总不至于被打的太惨。>
“姑爷,如今正是练兵的时间,我们去了可要小心一点。”大爽在陈旭面前摆了个菊花脸,演技甚至要比苏伯明要高。>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陈旭还真就没提起怒气来,只能硬气的说道“军营里有比我媳妇官大的吗?”>
众人俱是咧着嘴摇摇头,虽说这一万私军相当于两个卫所,有两个卫指挥使,但毕竟是侯爵府的私军,需听从罗昭兰的统一指挥。>
“那还怕啥?捅了天大的篓子我媳妇顶着。”陈旭有恃无恐的说道。>
三人俱是吓出冷汗,他们终于明白了,这陈旭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此行就是为了搞事情去的,只希望如他所愿,出了事情罗昭兰能护着自己。>
侯爵府的军营在侯爵城的西北方向,占据整个侯爵城的一半大小,除了军帐之外还有各种训练场所,足够一万人同时训练。>
“刺!”罗昭兰清脆飒爽的声音传遍整个校场,一身戎装更彰显出中性女子的魅力。>
“喝!”一千人的方阵齐声呐喊着,手里的长矛平整有力的向前刺去。>
这个方阵属于私军中的精锐,经常受到罗昭兰的亲自操练,实力自然不俗。>
啪……>
罗昭兰一鞭子抽打在一名士兵的肩膀上,鱼鳞甲的披膊被击飞,肩头上顿时出现一道殷红的血印,足见这一鞭子威力之大。>
“没吃饭吗?下盘不稳,速度迟缓。”罗昭兰怒声呵斥道。>
虽说此人明面上跟旁人的节奏相同,但是双腿微微颤抖,出手的速度也慢了分毫,绝对逃不过罗昭兰的眼睛。>
此人疼的直咧嘴,仍旧平举着手中的长矛,整个身子不停的颤抖。最后大声回应道“禀报郡主,午休时间太短!”>
如今刚过正午,距离吃饭结束也就一刻钟的时间,许多士兵都没怎么好好休息,再加上早晨跟上午的训练强度突然加大,明显有些不适应。>
罗昭兰也知道自己给士兵加了筹码,但她没有办法,必须完成淮安侯爵的任务,短期内大幅度提升私军实力,这才不至于被人碾压。>
“别人怎么没事?分明是狡辩!”罗昭兰再次高高的举起鞭子,狠狠的落下。>
啪!>
这一鞭子打的结识,却无论如何也收不回来。>
罗昭兰怒目而视,这才发现鞭子被另一人给徒手接住。>
“不练了!”此人把手中的鞭子往地上一丢,气冲冲的说道。>
“胡不归,你再说一次?”罗昭兰愕然,冰冷的眸子令人恶寒。>
胡不归是一名千户,统领最精锐的一千人,地位仅次于罗昭兰跟两名卫指挥使,在军营中有相当的话语权。>
被打的那名士兵吓出一身冷汗,急忙劝解胡不归改口,惹怒罗昭兰可没好果子吃。>
胡不归是个典型的彪形大汉,黝黑的皮肤,健硕的肌肉,性子也扭,说话直来直往,反驳道“兄弟们整天没日没夜的训练,保卫侯爵城的安全,随时都有战死沙场的可能,却不及一名败家子在郡主心中的地位。”>
“千户大人,别说了。”被打的那名士兵忙迭劝阻,生怕胡不归这直性子害了自己。>
“说下去!”罗昭兰嘴角微微抽搐,强行压制着内心的火气。>
“军营里都传开了,郡主为了偏私一名败家子而殴打自家兄弟,兄弟们还说,侯爵府的人是人,军营里的兄弟只是武器,用得着的时候便用,用不着的时候丢在一旁。”胡不归横着脖子,越说越气。>
他口中的败家子自然就是陈旭,当日秦小桧被打的事情已经在军营里传的沸沸扬扬。>
为此,士兵们感到寒心,并且近些天来罗昭兰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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