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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1章 他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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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姐,说了不要你做早饭的,你非不听,我们出去吃多好?”宁云儿进门之后,一边换鞋子,一边有点责怪的说道,

很快,厨房之中出来一个穿着白色围裙的漂亮女人,如果苏林在这个时候,看到这个女人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哦,不对,现在的苏林失忆了,也不知道还认不认识她。

因为这个女人竟然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女儿闫冬儿喜欢苏林之后,然后离开地海市的闫燕。

当日闫燕被苏林送走之后,并不知道去哪里,她先是去了欧洲玩了一圈,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就回来了。

本来是想回地海市的,但是又没有想好怎么面对苏林和女儿闫冬儿,所以就选择了和地海市相差一个字的南海市。

来到南海市的闫燕就被这个和地海市相差不是很大的美丽城市给吸引了,南海市也是滨海城市,除了消费和发展程度比地海市略低之外,其他都和地海市差不多。

更为重要的是,南海市还是一个旅游城市。

所以闫燕就决定暂时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她在一次去酒吧喝酒的时候,就遇到了同样在酒吧的宁云儿。

至于说宁云儿和闫燕的关系,她们乃是高中同学,只不过高中毕业之后,闫燕是留在了地海市,而宁云儿则是去了南海市。

之后她们就没有怎么联系了。

说起来两人的认识也是有点戏剧性,本来闫燕在酒吧之中一个人喝酒的,但是酒吧之中鱼龙混杂,自然是各种人都有。

酒吧之中,像闫燕这种单身美女,自然是那些混混的目标。

所以,自然是有人上去搭讪。

闫燕认识了苏林这样的男人之后,一般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结果那些男人自然是吃了闭门羹。

不过,男人嘛,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而且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男人在的时候,智商仅仅比爱因斯坦低一点点。

所以,虽然被闫燕拒绝了,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男人不放弃的。

这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就专门端着一杯酒靠近闫燕,假装不小心撞在了一起,结果呢,手里的酒水没撒到闫燕的身上,但是却撒到自己的身上。

有时候,男人想要找茬或者是惹事,只需要一个借口就行。

而这个时候,借口自然是有了——那就是闫燕撞了他,把酒水洒在了他的身上,而他身上的衣服是乔治阿玛尼的首席设计师专门为他量身设计的,全球根本就没得卖。

无论闫燕怎么说,对方就是不听,非要拉着闫燕去警察局报警。

当然,男人也很是委婉的表示,如果闫燕可以答应他一起去个没人的酒店开个房,聊聊人生,顺便检查下身体什么的,对方也是可以考虑是不是不要她赔偿。

闫燕自然是不会同意了。

结果那男人似乎很有势力,便叫人直接对闫燕用强。

而这一幕,正好被宁云儿给看到了,那男人宁云儿显然是认识,而且对他的印象不太好,所以就阻止了他。

那男人似乎很害怕宁云儿,看到她出面,也不好意思再纠缠闫燕,然后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而刚刚的开始的时候,闫燕和宁云儿自然是相互不认识的,毕竟她们只是高中同学,都这么多年没见过面了,认不出来也正常。

闫燕因为宁云儿救了自己,就想请宁云儿喝一杯。而宁云儿那一天的心情似乎不错,而且看着闫燕也挺顺眼的,所以就答应了。

两人是在聊天的时候才发现,她们竟然是高中同学的。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的奇妙。

独在异乡为异客,两人都是在外地,而且还是高中同学,再加上刚刚宁云儿刚刚救了闫燕,所以她们的关系升温的非常快。

当宁云儿知道闫燕是在南海市渡假的时候,就邀请她去自己家里住,反正她的家里有没人,而且也比酒店方便的多,闫燕考虑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所以,就出现了眼前这一幕。

“燕姐,我跟你说,昨晚上我认识了一个奇怪的男人。”自从闫燕住进来之后,本来不吃早饭的宁云儿也养成了吃早饭的习惯。

此时她毫无形象的吃着闫燕做的小米粥,一脸笑容的看着闫燕道:“叶胜说我拿不下他,要不——你去试试?”

闫燕白了宁云儿一眼,道:“我有喜欢的人了,你就别吓参合了!”

“不是,那个男人真的很有——魅力!”宁云儿想了想,最终想出了这样一个词,“要不是我已经是叶胜的人了,我都想要把他拿下!”

“他很能打的耶!”

闫燕还是笑着摇了摇头,已经有了苏林的她,自然是不会看上其他人的。

“要不你看看啊,你一直想着那个他有什么用!”宁云儿突然放下了手里的小米粥道,“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我下了一段他刚刚打斗的视频,你来看看真的很帅的!”

“不用了,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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