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想骗我的钱,门都没有。”陈旭得意洋洋的说道。>
能抵御美色的诱惑,陈旭就应该骄傲,没准罗昭兰也会奖励他鸡腿吃。>
“小姐,小姐。”看着孟清歌怒气冲冲的走出去,芸儿有些不解。>
里面的声音不对劲啊,莫非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芸儿鄙夷的往屋里看了一眼,一句“快枪手”没说出口。>
孟清歌的内心很复杂,愤怒中夹杂着些许的委屈,委屈中还带着一丢丢小确幸。>
能保住冰清玉洁的身子是件好事,但她没有完成任务,陈旭临死前始终没吃上肉,愧对于他。>
不对,陈旭为何会拒绝自己,难道对她根本没有兴趣?>
也就是说,陈旭根本就不喜欢她,之所以一再的帮忙,是因为指腹为婚的关系。>
女人的心思很怪,即便不喜欢陈旭,也希望陈旭喜欢自己,这是魅力的证明。>
孟清歌不得不进行反思,她甚至对自己的相貌不那么自信。>
想了半天,她终于明白过来,陈公子是受,不近女色。>
她怎就忘了这件事情,差点弄出乌龙。>
人家喜欢喝功能饮料,你非得送上一杯奶茶,怪不得会被拒绝。>
孟清歌还是想满足陈旭,思来想去又找不出一名健硕的家丁。>
既然陈旭是受,那就要用女人的心思去考虑,或许他只忠于一人呢?>
罢了,罢了,由他去吧。>
今晚的失败,孟清歌还是有些小失落。>
蜷缩在被窝中的陈旭,越想越不对劲,在孟清歌的眼中,他根本没钱,不可能仙人跳的。>
再者说,二人指腹为婚,仙人跳也没用,顶多是坐实关系而已。>
“我似乎错过了什么?”陈旭挠着头,有些想不明白。>
那就不去想,睡觉不香吗?>
这件事毕竟有些尴尬,陈旭以为孟清歌会生气,最起码三天不与他见面。>
“柔儿,我有些饿了。”陈旭独自咕咕直想。>
昨晚睡得太早,他错过了吃饭。>
“柔儿病了,正在休息。”熟悉的声音落入陈旭耳中。>
“鬼呀!”陈旭猛地睁开眼睛,急忙检查身体,生怕丢了什么部件。>
孟清歌不屑一顾的撇了陈旭一眼,蔑声道“吃饭了。”>
陈旭之所以吃惊,是因为他料定孟清歌三日内不会见他,可如今就坐在旁边,还给他准备了可口的饭菜。>
“你转过身去。”陈旭委屈巴巴的说道,就像刚结婚的小娘子。>
孟清歌扭着头,才不惜的看陈旭那没什么新鲜物件的身体。>
“好了,可以转过来了。”陈旭动作倒也麻利,经过这两件事情,他决定改掉裸睡的好习惯。>
孟清歌不仅是金贵的大小姐,而且日理万机,不应该亲自给他准备一桌子饭菜。>
但是看她蓬头垢面的样子,以及卖相不咋地的菜品,陈旭惊讶的问道:“你做的?”>
被他一眼看穿,孟清歌还是有些害羞“不许评价,全部吃掉!”>
很显然,她对自己的厨艺没有半点信心。>
陈旭自信看了看,鸡鸭鱼肉,没有一道素菜,好吃与否先放一边,大清早的非得吃这么油腻吗?>
看着孟清歌那浓烟熏黑的脸颊,陈旭有几分感动。>
“这女人到底怎么了?为了报答吗?之前怎不见她这样?”>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前者已经在昨晚暴露了。>
陈旭不是第一次帮她,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又是做饭又是献身的,恨不得把所有第一次都给他。>
望着孟清歌那殷切的眼神,陈旭不好意思不吃,正好他饿的前胸贴后背,也该吃点好的。>
当他把烧焦的鸡腿放进嘴里的时候,差点哭出声来“其实……我也没那么饿。”>
“这是什么?外焦里嫩吗?拜托,里面还有生血的味道,这哪是烤,分明是烧,还不把里面烧熟。”>
“不好吃吗?”孟清歌噘着嘴问道。>
当未来媳妇问你饭好不好吃的时候该怎么回答?在线等,急!>
这是个套路,一旦陈旭回答不好吃,对方肯定会说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从今晚后,再也不会下厨。>
这需要鼓励,要用实际行动告诉对方,饭很好吃。>
带生血的鸡腿怎么了?原始人还吃生肉呢!这最起码杀死了表面细菌!>
“咦?骨头上怎么带着血丝?难道没烧熟吗?”孟清歌有些疑惑,试图亲自尝尝另一只鸡腿。>
“外焦里嫩,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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