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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爱美的天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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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的灯光开始变换着,一个个跑马灯。把整个酒吧搅动的浑浊起来。人影似乎在流逝的灯光里晃动。我看着杨媚的脸,妖娆的,充满了神圣性。我用醉意的眼睛,把自己的鼻翼接近她的脸庞。我就要触到她的体xiang。那是一种来自春天的味道。

“你的身体像埋葬着无数个花瓣。”我说道。我就要吻到她的脸庞。柔软的脸庞里,似乎是一个充满诱惑的殿堂。我觉得我开始变得孤单。同时变得胆大妄为。我竟然可以让自己变得毫无畏惧起来。

“你不觉得女人就是男人的春天吗。一个女人,必须爱护自己,让自己盛开了,才会有男人采摘你。其实我喜欢粗野的男人。而你太温柔。我遇到的写诗的男人都很温柔。我觉得一个写诗的心灵是很细腻的。”杨媚把红色的指甲盖贴在脸上。那种红色和她的红色嘴唇充满了一个色调。

“其实一个人的着装和性格有很大的联系的。你总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样子。不说你的长相,光看你的打扮,就会吸引别人的目光。”我用愉悦的眼光,望着她裸lou的肩膀。肩膀上方的黑色纱衣上,有两道类似刀子划开的缝隙。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花若盛开,蝴蝶自来,而一个人,打扮的好了,也能提高自己的自信。我觉得爱美是一个人的天性。”杨媚用手拨了下额头前方的头发,她丰满的唇,和优雅的轮廓,不知不觉,浸入我的骨髓。

“其实我也想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一种,麦田一样的颜色。可是我没有勇气。因为我怕身上沾满别人的目光。我无法用自己的另类,来更改我的性格。我觉得我是习惯了,在暗地里行走的人。偶尔遇到光明,还有点不适应。一直以来我总是打扮的很朴素。可是如果打扮的显眼了,那么我就会变得焦躁不安。因为我在人群里会产生一种恐惧。这种恐惧,就是来自不愿意展示自己我的压抑性。”我沉默的说道。看着酒吧里的人都在谈笑风生。而我的话题却总是很低调,没有一点节奏感。我觉得对面桌子上,在讲笑话,因为那群人的笑声,已经让我的耳朵有些震颤。我突然觉得我是一个能量很小的。一个人应该带给身边的人快乐。可是我却在往一种不和谐的地狱里钻着。我以为地下会有光明。我站在阳光地下,背对着光明,却只看到黑暗。

“可以啊,如果你不喜欢去理发店。我觉得你可以在自己刘海前面染一条。买两包黄色的染色剂,市场上价格也不贵,十几块钱一包。”杨媚用手抚摸了我的头发。我触到她手上的温度。有些潮湿。

“我怕我会失败。其实,我身体的主要色调。还是灰色调。我好多衣服是灰色的。所以我看上去有些显老。上周我自己用剪刀整理自己的刘海,到现在,额头前还有一个大的缺口呢。估计要长起来需要一个月。上次去理发店,理发师说,我的头发前侧不好整理造型,因为头发长得不匀称。”我吞了一口鸡尾酒。酒吧的老板一直坐在最角落里玩手机,因为常来的缘故,我们都认识,不过我并不想打扰他,或许他早已看到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时候充满了一种冷落感。那个酒吧老板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我不知道他坐在那有没有别的思想。他会不会像村上春树一样会写小说。因为我了解到,村上春树曾经在没有成名之前开过酒吧。我觉得酒吧回是一个爱情的积聚地。这里应该隐藏着很多的浪漫。像安妮宝贝,里面写的那个叫微安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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